稷山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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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一)审查委托项目是否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标准;
(二)审查供应商资质,接受供应商报名,组织评标活动;
(三)发布采购公告,组织签订招标合同和履约验收;
(四)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政府采购档案,发布有关政府采购信息;
(五)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六)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稷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41.4万元,比2016年基本支出25.72万元提高了15.68万元。因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公会经费和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6年、2017年预算数同为9万。
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持平。
四、 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预算收入总表
3、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