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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0-05-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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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加强管理,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加强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八)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监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一)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十三)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管理,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金支出。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

  (十七)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八)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九)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乡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县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5、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县能源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财政局、稷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稷山县行政事业资产服务中心、稷山县财政局信息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收入预算1153.44万元,比2019年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基本支出708.41万元,比2019年减少126.13万元。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乡镇财政所划转导致。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45.03万元,比2019年增加121.51万元。2020年主要项目支出有工作经费70万元;财政与预算单位信息化207.73万元;绩效评价经费50万元;内控经费50万元;国有资产实物库租赁费7.3万元;政府工程投资评审委托业务费50万元;国有资产清算评估及拍卖佣金5万元。绩效评价经费和内控经费为本年新增项目。

  4、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3万元,比2019年减少4.12万元。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乡镇财政所划转导致。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其中:货物类8万元,服务类5万元,工程类*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二是房屋情况。我局房屋面积4026.81平方米,其中本机关2733.81平方米,清河财政所169平方米,化峪财政所180平方米,太阳财政所244平方米,翟店财政所700平方米。目前,乡镇财政所房屋尚未划转。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07.73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文件名 : 单位信息公开表_[151]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