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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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管理全县财政票据。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备、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监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金支出。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补充规定;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
(十六)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财政局、稷山县财政国库支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财政评审中心。编制人数94人,期末在职人员81人,离休人员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审批股、综合股、国有资产和绩效评价股、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采购办、评审中心、信息中心、稷山县国贷中心。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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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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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财政局 |
20 |
1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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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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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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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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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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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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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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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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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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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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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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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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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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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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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国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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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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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10.30万元、支出总计1694.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口径不一致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单独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1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30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9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47万元,占比48.43%;项目支出873.79万元,占比51.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0.30万元、支出总计1694.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口径不一致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单独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人员经费773.26万元,占比46.34%,日常公用经费47.22万元,占比2.8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0.68万元,占86.33%;教育(类)支出3.55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03万元,占8.27%;卫生健康(类)支出34.62万元,占2.07%;住房保障(类)支出51.88万元,占3.1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68万元;205 教育支出3.55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3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34.6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495.25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60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
信息化建设218.48万元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技术服务费和惠民资金信息管理。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46.87万元用于投资评审咨询费和审核业务费。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09.60万元用于房屋修缮费、改造办公用房采暖制、改造业务用房和绩效评价经费。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3.55万元用于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培训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4.55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6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死亡抚恤15.94万元用于死亡抚恤金。
行政单位医疗27.9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9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3万元。
住房公积金51.8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3.26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4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
3.11 |
-3.11 |
-100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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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2.55 |
-2.55 |
-10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公务用维护费 |
|
2.55 |
-2.55 |
|
公务接待费 |
0 |
0.56 |
-0.56 |
-100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口径不一致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单独核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数量为1套,净值708,333.32 元。我单位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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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1 |
房屋 |
3,248.40 |
1,316,602.00 |
2 |
通用设备 |
255 |
1865393.65 |
3 |
专用设备 |
3 |
5,240.60 |
4 |
家具、用具、装具 |
477 |
191682.05 |
5 |
无形资产 |
—— |
1,488,294.25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