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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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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定期分析经济运行状况,供领导决策参考。
    2、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
    3、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4、进行统计咨询、统计服务。
    5、监督统计数字准确性和报表及时性,保障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6、完成承诺工程。
    7、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统计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34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0.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0.07%;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6年度支出28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8%。其中:基本支出219.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69%,增长原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项目支出67.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87%,减少原因有:2016年减少“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开支。
    1、基本支出2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采暖补贴;公用经费1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会议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67.7万元。其中:统计专项经费支出37.8万元,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支出1.3万元,农村联网直报经费支出9.6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18.91万元,人口抽样调查“两员”报酬0.09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公车改革,车辆全部上缴。
    2、公务接待费0.24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全年接待5批次,共21人。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万元,比上年减少3.16万元。减少原因: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6.9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0.93%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

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2、统计专项经费:指用于单位完成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专项统计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13、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指用于单位统计专业人员、乡镇及行政村统计专业人员知识更新,增进专业知识等而安排的支出.
    14、农村联网直报经费:指用于实施农村统计一套表及联网直报而安排的支出。其中:调查员培训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及劳动报酬等支出。
    15、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指用于保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常运转,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其中:普查的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及劳动报酬等支出。
    16、人口抽样调查“两员”报酬:指用于保障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正常运转,给调查员和指导员安排的劳动报酬。
    1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