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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3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9-13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定期分析经济运行状况,供领导决策参考。

2、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

3、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4、进行统计咨询、统计服务。

5、监督统计数字准确性和报表及时性,保障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6、完成承诺工程。

7、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统计局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统计局

10

8

2

37

39

9

8

1

30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380.3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9.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3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9.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

  2017年度支出424.3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7.74%。其中:基本支出262.1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9.45%,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项目支出162.1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9.51%。增加因素有:机房设备更新及发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报酬。

   1、基本支出26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162.15万元。其中:统计费用支出8.83万元,统计经费支出56.73元,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支出0.14万元,农村联网直报经费支出15.36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81.09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56

1.03

-0.47

-45.6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78

-0.78

-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78

-0.78

-100.00

            公务接待费

0.56

0.24

0.32

133.33

   2.机关运行经费

21.57

14.84

6.73

 

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78万元。减少原因: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2、公务接待费0.56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全年接待8批次,共53人。增加原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市检查。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7万元,比上年增加6.73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增加工会经费及交通补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26.59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5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9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309

695750.00

1

土地

   

2

房屋

   

3

车辆

   

4

通用设备

112

607302.00

5

专用设备

   

6

家具、用具、装具

197

88448.00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2、统计经费(统计费用):指用于单位完成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专项统计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13、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指用于单位统计专业人员、乡镇及行政村统计专业人员知识更新,增进专业知识等而安排的支出.

14、农村联网直报经费:指用于实施农村统计一套表及联网直报而安排的支出。其中:调查员培训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及劳动报酬等支出。

15、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指用于保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常运转,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其中:普查的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及劳动报酬等支出。

    1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