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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11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核算全县及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查处全县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县政府管理指导各乡(镇)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提供给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各类固定资产。对在全县统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有关工作。

  (十二)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国内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受国际组织委托的有关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统计局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构建符合国家统计规则、具有稷山特色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山西省分院稷山工作分站、统计普查中心、企业调查队、统计监察执法队、能源服务业统计调查队、稷山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编制人数46人,期末在职人员35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农业股、行政审批股、人口股、工业股、能源股、社会股、服务业股、投资股、法制股、普查中心、计算机站。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统计局

  9  

  7  

  2  

  

  8  

  8  

  7  

  1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0 

 9

 

 

 

  9

  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山西省分院稷山工作分站

 

 

 

 8

  5 

 

  

 

 5

  统计普查中心 

  

  

  

 6 

  4  

 

  

 

  

 

  

  4  

  企业调查队  

  

  

  

 4  

  3  

 

 

 

  3  

  统计监察执法队  

  

  

  

 3 

  2  

  

  

  

  2  

  能源服务业统计调查队  

  

  

 

 3  

  3  

  

  

  

 3

  稷山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3 

  1  

  

  

  

  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26.58万元、支出总计460.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72万元,下降9.68%,支出总计增加31.62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及时发放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加快其他资金的支付进度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5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90万元,占比71.65%;项目支出130.53万元,占比28.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6.58万元、支出总计460.4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5.72万元,下降9.68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 31.62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及时发放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加快其他资金的支付进度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62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及时发放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加快其他资金的支付进度等。其中,人员经费323.41万元,占比70.26%,公用经费 137.02万元,占比29.76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6.75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8万元,占8.2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07万元,占2.84%;住房保障(类)支出20.45万元,占4.44%;其他(类)支出1.98万元,占0.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8万元,完成预算的86.89%;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5%;221住房保障支出2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229其他支出1.9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58.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较2018年增加4.29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人员普调工资,本年增加失业保险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44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8年增加24.28万元,增长65.34%,主要原因:2018年部分工作经费(统计经费)在专项统计业务科目核算,2019年开始工作经费全部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核算。

  专项统计业务12万元,用于农村联网直报经费。较2018年减少16.20万元,下降57.45%,主要原因:统计经费更改为工作经费,2019年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核算;人口抽样调查员劳动补助,2019年在统计抽样调查科目核算;2019年没有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用。

  专项普查活动54.62万元,用于经济普查、“两员”报酬补助。较2018年增加30.04万元,增长122.21%,主要原因: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及时发放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

  统计抽样调查0.48万元,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员劳动补助,较2018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2018年在专项统计业务科目核算。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9万元,用于退休休人员采暖补贴。较2018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退休人员1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8年减少7.65万元,下降17.7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纳比列降低,从20%降为16%。

  行政单位医疗12.7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2019年新考录3人、调出3人、退休1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2019年开始大额医疗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住房公积金20.4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减少1.12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2019年新考录3人、调出3人、退休1人。

  其他支出1.98万元,用于目标责任制奖励金。较2018年减少2.97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目标责任制奖励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91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退休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及公车交通补贴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4%,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00 %。增长原因:接待省市领导调研我县一季度农村经济形式等,全年共接待1批次,共5人。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08  

  0  

  0.08  

  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0.08  

  0  

  0.08  

  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8万元,比2018年增加6.33万元,增长54.33%。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工作量加大,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我单位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879262.00  

  411044.56  

  468217.44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  

  通用设备  

  140  

  787134.00  

  354359.62  

  432774.38  

  3  

  专用设备  

  

  

  

  

  4  

  家具、用具、装具  

  208  

  92128.00  

  56684.94  

  35443.06  

  5  

  无形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19年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工作经费:指用于单位完成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专项统计工作及单位日常工作(如党建、各项学习、扶贫及防火等工作)而安排的支出。

  八、农村联网直报经费:指用于实施农村统计一套表及联网直报而安排的支出。其中:调查员培训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及劳动报酬等支出。

  九、经济普查指用于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常运转,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其中:普查的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及劳动报酬等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统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