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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15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工作指南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审计局、稷山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稷山县计算机审计中心、稷山县咨询服务所。编制人数39人,期末在职人员39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政金融股、固定资产投资和电子数据审计股、经济责任股、法规审理股、行政事业股。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审计局

18

18

   

18

18

18

   

稷山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7

7

7

   

7

稷山县计算机审计中心

     

5

5

5

   

5

稷山县咨询服务所

     

9

9

9

   

9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48.66万元、支出总计373.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9.96万元,增长-22.28%,支出总计增加-48.07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本年额度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50万元,占比97.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7万元,占比68.26%;项目支出118.47万元,占比3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50万元、支出总计365.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8.12万元,增长-24.1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5.61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财政收回本年额度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61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财政收回本年额度资金。其中,人员经费232.17万元,占比63.49%,日常公用经费22.60万元,占比6.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01万元,占84.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2.25万元,占8.82%;卫生健康(类)支出9.58万元,占2.62%;住房保障(类)支出14.85万元,占4.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4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5万元,完成预算的88.53%;210卫生健康支出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4%;221住房保障支出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2%。其中:

  行政运行198.09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增加-1.69万元,增长-0.8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53万元,用于单位预算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10.76万元,增长11.47%,主要原因:工作经费、基层审计机关基础设施维修费、房屋修缮费等项目; 审计业务0.01万元,用于工作经费支出。较2018年增加-20.02万元,增长-99.95%,主要原因:工作经费项目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6.37万元,用于审计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22.76万元,增长-78.1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审计专项经费项目上年结转结余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较2018年增加0.73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2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8年增加-6.6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行政单位医疗9.28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增加-0.46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0万元,用于其他社保缴费,较2018年增加0.30万元;住房公积金14.85 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18年增加-1.39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1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2.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0万元,比2018年减少2.10万元,降低8.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行号

资产大类

期末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3,519,682.75

2,610,572.94

909,109.81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2,354,209.37

1,681,529.82

672,679.55

2

通用设备

137

704,378.90

575,407.63

128,971.27

3

专用设备

2

3,480.00

1,238.00

2,242.00

4

文物和陈列品

0

0.00

0.00

0.00

5

图书、档案

0

0.00

0.00

0.00

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66

407,014.48

352,397.49

54,616.99

7

无形资产

3

50,600.00

0.00

50,6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审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