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13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0个:公安局、稷山县拘留所、稷山县看守所、
化峪镇派出所、清河镇派出所、太阳乡派出所、西社镇派出所、翟店镇派出所、稷峰镇派出所、蔡村乡派出所。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稷山县公安局 |
178 |
164 |
14 |
192 |
192 |
172 |
20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4218.0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8.0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0%。
2017年度支出4366.4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2.61%。其中:基本支出1886.3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0.64%;项目支出2480.1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18%。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 。
1、基本支出188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3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480.13万元。其中:80人巡警工资10.58万元,办案经费20万元,车辆购置4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案经费23.10万元,辅警工资216.86万元,给养费35.91万元,工作经费89.94万元,公安业务用房搬迁300万元,基本支出(非项目)149.26万元,寄养费1.70万元,津补贴27.15万元,禁毒补助经费4.48万元,禁种铲毒经费15.85万元,经费补助1.78万元,拘留所经费4.56万元,看守所招聘人员工资3.96万元,流动人口管理员工资和保险71.55万元,民警加班补助114.79万元,天然气安装改造资金87.61万元,天眼工程50万元,天眼工程及设备维修费30.19万元,协警工资16.42万元,巡特警保险45万元,移动警务室购置费60万元,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1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43.44万元,综治经费5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01.31 |
62.81 |
38.5 |
61.3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7.3 |
59.71 |
37.59 |
62.9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35.56 |
35.56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1.74 |
59.71 |
2.03 |
3.4 |
公务接待费 |
4.01 |
3.1 |
0.91 |
29.46 |
2.机关运行经费 |
434.53<公务用车购置 |
236.28 |
198.25 |
83.91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2台,年末车辆保有量36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74万元,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加原因:工作量加大。
2、公务接待费4.01万元,较上年增加0.91万,全年接待78批次,共585人。增加原因:接待任务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53万元,比上年增加198.25万元。增加原因: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1270.04万元,占采购预算的88.3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3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6.72%。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26774446.09 |
||
1 |
土地 |
16144 |
621824.00 |
2 |
房屋 |
8439.96 |
4678971.97 |
3 |
车辆 |
36 |
3925940.00 |
4 |
通用设备 |
2494 |
<span style="font-family:13874773111ah13874773111style=" padding:="" 0px;"="">10330341.60 |
5 |
专用设备 |
1387 |
4773111.97 |
6 |
家具、用具、装具 |
3666 |
2444256.55 |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