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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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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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市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在市支队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
3、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
4、负责境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
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特殊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
6、做好交通安全和交通宣传工作。
7、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8、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由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单独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1112.82万元,比2020年减少2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2.82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461.72万元,比2020年减少58.1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有人员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51.1万元,比2020年减少0.1万元。我单位2021年主要项目支出有辅警工资保险484万元,停车场及考场场地租赁费33.6万元,办案经费98.2万元,民警津补贴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与2020年预算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20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一致;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77万元,比2020年减少34.49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是人员减少。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09.73万元,其中:货物类130.43万元,服务类20万元,工程类259.30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本机关5辆,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3065平方米,其中本机关3065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51.1万元。
四、名词解释:
1、通用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
办案经费:指办案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