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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21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市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在市支队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

   3、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

   4、负责境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

   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特殊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

   6、做好交通安全和交通宣传工作。

   7、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8、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由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单独构成。编制人数26人,期末在职人员42人,内设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股、车管所、宣教股、西社中队、下迪中队、机动中队、杨赵中队、翟店中队、城区中队、法制股、计财股、科技股、设施股、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指挥中心、工会、党建室。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6

18

8

0

42

42

18

24

0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042.2万元、支出总计2135.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67.18万元,增长38.45%,支出总计增加765.56万元,增长55.8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新增智能交管项目、执法全流程项目、以及办公楼修缮项目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2.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3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6万元,占比24.38%;项目支出1615.07万元,占比75.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42.2万元、支出总计2135.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67.18万元,增长38.4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65.56万元,增长55.8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新增智能交管项目、执法全流程项目、以及办公楼修缮项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2%。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5.56万元,增加48.5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新增执法全流程项目、以及办公楼修缮项目等。其中,人员经费851.17万元,占比41.81%,日常公用经费1184.5万元,占比58.1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万元,占0.19%;公共安全(类)支出1932.99万元,占90.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6万元,占2.28%;卫生健康(类)支出16.36万元,占0.77%;节能环保(类)支出4.99万元,占0.23%;城乡社区(类)支出100万元,占4.68%;住房保障(类)支出25.58万元,占1.2%;其他(类)支出3万元,占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204 公共安全(类)支出193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52.3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64%;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6.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56%;211节能环保(类)支出4.99万元;212城乡社区(类)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20%;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3.49%;229其他支出3.0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429.9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增加0.64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8年减少4.27万元,下降51.63%,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减少。

  执法办案718.47万元用于单位办案经费和辅警工资保险。较2018年减少115.51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减少房屋修缮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较2018年增加0.84万元,增长23.46%,主要原因:退休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3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8年减少8.45万元,降低16.01%,主要原因:单位部分养老比例减少。

  行政单位医疗15.99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0.1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本年新增生育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大病医疗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99万元用于单位污染防治经费。较2018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单位污染防治经费在此科目下核实。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万元用于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资金,较2018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在此科目下核算。

  住房公积金25.5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减少0.82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缴费基数增加。

  其他支出3.00万元用于目标责任制奖金。较2018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增加本年目标责任制奖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9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4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77.14%,比上年增加0.97万元,增长6.37%,原因是:车辆磨损严重,费用增加,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94万元,占比98.4%,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增长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1.6比%,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00%。全年共接待1批次,共22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16.2

  15.23

  0.97

  6.3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94

  15.23

  0.71

  4.6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94

  15.23

  0.71

  4.66

              公务接待费

  0.26

  0

  0.26

  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61万元,比2018年增加34.39万元,增长29.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1辆。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24,963,393.82

16,882,516.84

8,080,876.98

1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24

537,666.00

61,032.29

476,633.71

2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3,903,176.77

2,577,577.50

1,325,599.27

3

通用设备

449

6,005,980.75

4,502,890.82

1,503,089.93

4

专用设备

276

14,516,570.30

9,741,016.23

4,775,554.07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绩效共3个,分别是房屋修缮费196.52万元;执法办案费649.18万元;智能交通管理系统1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945.7万元,执行数为9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