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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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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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的“123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
10、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根据上述职责,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稷山县司法局和山西省稷山县公证处。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 495.49万元,比2018年增加53.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9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19年基本支出 409.49 万元,比2018年增加19 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列入单位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86 万元,比2018年增加34.68 万元。其中:人民调解经费1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政法转移支付14.68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 0.6万元,减少0.11 万元,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5万元,减少 0.6万元,原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6.97万元,比2018年增加6.31 万元。增减变动的原因:工资标准提高,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26.1 万元,其中:货物类 16.1 万元,服务类10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本机关 2辆,为执法执勤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1535平方米,其中本机关 1445 平方米,下属公证处90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2019年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1、通用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
政法转移支付:是为提高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我县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分为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社区矫正经费:是指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拨款。主要开支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等。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装备费用、社区矫正工作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宣传培训费用、突发事件处置费用、信息系统维护费用、会务表彰奖励费用等)、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费用(包括台账档案费用、集体学习教育培训费用)等。
法律援助经费: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用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的支出,包括法律援助工作指导费、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12348”法律服务热线经费等。
人民调解经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按规定承担的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
律师公证管理费: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用于组织开展律师公证业务的支出,包括律师公证工作的指导费,按规定承担的对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补贴等。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司法局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司法局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司法局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司法局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司法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