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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24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的“123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

  10、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司法局和山西省稷山县公证处两个单位。稷山县司法局包括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稷峰镇司法所、西社镇司法所、化峪镇司法所、蔡村乡司法所、翟店镇司法所、太阳乡司法所、清河镇司法所。编制人数47人,期末在职人员38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宣教股、公律股、法制股、基层股、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等股室。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司法局

20

18

2

 

16

16

13

3

 

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10

   

10

6

     

6

稷峰镇司法所

1

1

   

1

 

1

   

太阳乡司法所

1

1

   

1

 

1

   

翟店镇司法所

3

3

   

1

 

1

   

化峪镇司法所

1

1

   

2

 

2

   

清河镇司法所

1

1

   

2

 

2

   

蔡村乡司法所

1

1

             

西社镇司法所

1

1

   

3

 

2

1

 

稷山县公证处

8

   

8

6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26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2万元,占比73.85%;项目支出166.54万元,占比26.1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4公共安全支出51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16.9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52.25%;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57%;221住房保障支出2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1%。其中:

  行政运行306..52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减少5.28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2人,辞职1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2.43万元,用于单位项目经费。较2017年增加29.57万元,增长28.75%,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政法转移支付共建装备增加。

  基层司法业务7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较2017年无变化。

  法律援助经费24.26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人员案补和法律服务人员在援助大厅值班补助。较2017年增加11.39万元,增长46.94,主要原因:法律援助案补标准提高。

  律师公证管理46.61,用于公证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减少0.72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收回。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04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增加15.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离退休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43.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死亡抚恤25.86万元,用于死亡抚恤金。较2017年增加25.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抚恤金单独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17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13.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21.9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21.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76.09%,比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减少40%。全年接待10批次,共37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减少15.68%。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3.66

  4.54

  -0.88

  -19.3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28

  3.89

  -0.61

  -15.6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8

  3.89

  -0.61

  -15.68

              公务接待费

  0.39

  0.65

  -0.26

  -40

  1.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收入,该表为空表。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9万元,比2017年增加1.3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有所增加。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4773755

1

土地

400

200600

2

房屋

1625

3110430

3

通用设备

188

911920

4

专用设备

10

159084

5

文物和陈列品

9

3920

6

家具、用具、装具

592

264701

7

无形资产

1

     123100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司法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