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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教育科技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4-2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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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考察、考核、任免或报批其主要领导干部。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5、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负责全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性技术攻关,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包括:稷山县教育科技局、稷山县县直幼儿园、稷山县稷王小学、稷山县实验中学、稷山县稷山中学、稷山县稷王中学、稷山县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稷山县教师进修学校、稷山县职业中学、稷山县翟店中学校、稷山县稷峰一中、稷山县稷峰二中、稷山县稷峰三中、稷山县西社镇初级中学、稷山县化峪一中、稷山县蔡村中学校、稷山县翟店镇初级中学、稷山县太阳一中、稷山县清河镇初级中学校、稷山县城区中心校、稷山县城关中心校、稷山县管村中心校、稷山县下迪中心校、稷山县西社中心校、稷山县化峪中心校、稷山县蔡村中心校、稷山县翟店中心校、稷山县太阳中心校、稷山县清河中心校。共计29个单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18年基本支出29489.24万元,比2017年增加7152.15  万元。增加因素有福利费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列入部门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823万元,比2017年增加500.34  万元,2018年主要项目支出有:局机关工作经费65万元;中高考专项经费20万元;村级幼儿园改造资金80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配套39万元;高中集资利息125万元;高中教学经费99.92万元;普通高中公用经费184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配套108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县级保障516.88万元;代理教师工资102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配套46.04万元;稷王小学等占地租金21.6万元;教育城域网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临时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12万元;民办教师教龄补贴168万元;农村税改转移支付419.22万元;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594万元;中小学安全保卫经费100万元;中小学安全教育资金10万元;中小学公用经费配套337.1万元;中小学继续教育经费100万元;职业中学免学费配套155.4万元;职业中学助学金13.44万元;特校公用经费17.4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500万元;科技研发资金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进行比较,2018年增加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5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8.25万元,增加3.85万元,原因为2018年教育督导检查验收较2017年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7万元,增加0.4万元,原因为2018年下乡调研次数增加。我部门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6.17万元,比2017年增加148.42 万元,原因是2018年新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4674.07万元,其中:货物类1089.95万元,服务类85万元,工程类3499.12万元。 

   7、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4.96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下属事业单位6 辆,其中:稷山县教师进修校1辆,稷王中学2辆,翟店中学1辆,稷王小学1辆,稷山中学1辆。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430411.11平方米,其中本机关4600平方米,下属单位425811.11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文件名 :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