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17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考察、考核、任免或报批其主要领导干部。
4、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5、 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 负责全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性技术攻关,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29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 |
14 |
12 |
2 |
50 |
50 |
12 |
10 |
2 |
38 |
稷王中学 |
235 |
228 |
228 |
||||||
稷山中学 |
295 |
256 |
256 |
||||||
翟店中学 |
75 |
60 |
60 |
||||||
职业中学 |
139 |
131 |
131 |
||||||
进修校 |
18 |
14 |
14 |
||||||
特殊教育学校 |
10 |
5 |
5 |
||||||
县直幼儿园 |
70 |
70 |
70 |
||||||
实验中学 |
107 |
94 |
94 |
||||||
稷峰一中 |
143 |
135 |
135 |
||||||
稷峰二中 |
114 |
109 |
109 |
||||||
稷峰三中 |
72 |
69 |
69 |
||||||
化峪初中 |
90 |
78 |
78 |
||||||
西社初中 |
72 |
63 |
63 |
||||||
蔡村初中 |
87 |
67 |
67 |
||||||
翟店初中 |
78 |
70 |
70 |
||||||
太阳初中 |
78 |
66 |
66 |
||||||
清河初中 |
57 |
52 |
52 |
||||||
稷王小学 |
98 |
87 |
87 |
||||||
城区中心校 |
259 |
210 |
210 |
||||||
城关中心校 |
200 |
166 |
166 |
||||||
管村中心校 |
129 |
97 |
97 |
||||||
下迪中心校 |
113 |
89 |
89 |
||||||
西社中心校 |
164 |
111 |
111 |
||||||
化峪中心校 |
251 |
162 |
162 |
||||||
翟店中心校 |
221 |
175 |
175 |
||||||
蔡村中心校 |
148 |
124 |
124 |
||||||
太阳中心校 |
234 |
168 |
168 |
||||||
清河中心校 |
170 |
116 |
116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38365.5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53.5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1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78.98 %。
2017年度支出36346.7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67 %。其中:基本支出30491.10万元,比上年度下降了2.62 %;项目支出5855.6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4.52%。项目支出增加因素有: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改薄项目实施;2、育英小学、稷王初中建设项目实施。
1、基本支出3049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6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82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5855.69万元。其中:教育事务管理186.09万元;普通教育3885.79万元(其中:学前教育968.67万元;小学教育124.89万元;初中教育17.75万元;高中教育515.23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259.25万元);职业教育279.01万元;进修及培训6.6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272.19万元(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100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172.19万元);其他教育支出148.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90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10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2.30 |
7.23 |
5.07 |
70.12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86 |
5.76 |
-1.90 |
-32.99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86 |
5.76 |
-1.90 |
-32.99 |
公务接待费 |
8.44 |
1.47 |
6.97 |
474.15 |
2.机关运行经费 |
697.24 |
515 |
182.24 |
35.39 |
全县教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6台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6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原因:公车改革,车辆维护支出减少。
2、公务接待费8.44万元,较上年增加6.97万,全年接待16批次,共418人。增加原因:2017年先后接受了国家、省、市四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致使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全县教科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24万元,比上年增加182.24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全县107所中小学接受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各个学校在软、硬件上投入较大,致使学校的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2986.1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2.4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6.1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473883847.96 |
||
1 |
土地 |
481536.89 |
41926908.52 |
2 |
房屋 |
430411.11 |
287237161.62 |
3 |
车辆 |
5 |
648446 |
4 |
通用设备 |
9440 |
100481403.93 |
5 |
专用设备 |
3115 |
19359366.14 |
6 |
家具、用具、装具 |
95795 |
21290995.44 |
7 |
图书 |
323203 |
2939566.31 |
五、绩效评价情况:2017年绩效评价项目为2016年高中助学金项目,涉及资金283.8万元,各级资金配套到位。县教科局按照《稷山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根据各高中在校学生的20%将受助名额分配到校,各校通过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上报县教科局,统一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解决燃眉之急,缓解学生在校生活的经济困难,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和生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