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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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一)贯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起草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含出版、印刷、复录、发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艺术领域、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推进全县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督,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
(六)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并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结构的监管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十)管理全县艺术教育,订制发展规划,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
(十一)审核、报批新建出版物或新办报纸、期刊、音像以及电子出版单位,审核新办书刊印刷和书报刊发行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审核、报批新闻出版外资企业。
(十二)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查处违禁出版物;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市场,制定其管理规定;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协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和监管。
(十五)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发生在我县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国家、省、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六)负责全县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
(十七)管理全县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其交流联络工作,指导其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八)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九)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核、监管。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565.33万元,比2021年减少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426.25万元,比2021减少3.71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有人员减少等。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9.08万元,比2021年减少88.91万元。我部门2022年主要项目支出有:工作经费25.2万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4.68万元,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35万元,戏曲惠民欢乐百姓60万元,《后稷文化》专刊编印3万元,姚奠中艺术馆监事补助1.2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万元。其中:我单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增加0.1万元,原因上级对文化市场检查增加,增加接待次数;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05万元,比2021年增加17.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79万元,其中:货物类0.55万元,服务类4.24万元,工程类0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本机关使用政府机关大楼。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65.33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