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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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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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起草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含出版、印刷、复录、发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艺术领域、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推进全县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督,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
(六)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并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结构的监管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十)管理全县艺术教育,订制发展规划,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
(十一)审核、报批新建出版物或新办报纸、期刊、音像以及电子出版单位,审核新办书刊印刷和书报刊发行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审核、报批新闻出版外资企业。
(十二)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查处违禁出版物;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市场,制定其管理规定;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协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和监管。
(十五)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发生在我县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国家、省、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六)负责全县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
(十七)管理全县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其交流联络工作,指导其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八)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九)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核、监管。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独立编制有6个,分别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市场执法队、稷山县电影公司、戏曲研究所。
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为: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收入预算910.33万元,比2019年增加1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基本支出变动情况:2019年基本支出472.41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446.81元,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编制人员减少。养老保险47.08万元、医疗保险19.68万元、住房公积金29.43万元列入单位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共计463.5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20万元,图书馆图书购置费1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经费29万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95万元,电影放映补贴6.88万元,老放映员补贴6.35万元,送戏下乡演出费80万元,其它文化支出203.0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19年减少1.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 ;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12万元,比2019年增加-2.19万元。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39.66万元,其中:货物类34.368万元,服务类5.3万元,工程类*万元。
8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图书馆1辆,文化馆1辆。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4528.74平方米,其中本机关使用政府机关大楼,下属单位4528.74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2万元。
四、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 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