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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15
发布机构 稷山县财政局 文号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2、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查处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企业、个人、社会团体)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4、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新闻采编人员在新闻采访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工作任务。

  5、查处文物保护、A级景区、旅行社及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6、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及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为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名,正式在编人员6名。

  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为: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10万元,2020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0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0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稷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性质执法队只有文化执法经费,属于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共计1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2020增加0.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督查和考核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上年减少0万元 ;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0减少0万元。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货物类1.18万元,服务类3.82万元,工程类0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本单位使用体育训练馆

  四、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 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21年执法队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