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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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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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制定“四馆一中心”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四馆一中心”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水、电、暖、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后勤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县委、县政府在本场所举办的有关会议、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四馆一中心”的消防技防工作。
5、组织协调各入驻单位共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由稷山县文化活动中心一个单位构成。
三、预算算变动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预算9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25.29万元。2017年比2016年基本工资增加8.31万元,是因为我单位新调入1人,并且个人工资标准提高,所以2017年比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3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项目支出(含电费)70万元,包括电费、后勤工资、维修维护、清洁及演出补助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为接待戏剧惠民演出个别支出,厉行节约,比2016年减少0.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专用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7、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文化活动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