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农耕文化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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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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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农耕文化产业开发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县大佛文化园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运营开发、综合协调和管理服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决县农耕文化产业开发、大佛文化园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等问题。
4、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大佛寺文物保护、安全维护、管理和旅游等工作。
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范围的单位个:稷山县农耕文化服务中心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14.74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5.92万元,增加1.18万元,增长7.4%。主要由于2017年职工工资标准比2016年增加1.04万元,另外工会经费今年增加0.14万元。
2、项目预算支出2016年64.59万元,2017年项目预算支出12.09万元,其中王全民工资及取暖费7.09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减少52.5万元,减少434%,由于今年政策变动没有增加新的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减少52.5万元.
3、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支出2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2万元,没有变动,与上年持平。
四、专用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预算收入总表
3、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经济分类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9、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