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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农耕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15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农耕文化产业开发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县大佛文化园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运营开发、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决县农耕文化产业开发、大佛文化园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等问题。

  4、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大佛寺文物保护、安全维护、管理和旅游等工作。

  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农耕文化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农耕文化服务中心

     

12

5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2018年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36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04万元,占比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38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5万元,占比10.75%;项目支出344.19万元,占比89.25%。

  1. 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37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56.1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1住房保障支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文化支出376.21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大佛寺登高节、大佛文化园活动经费等支出。较2017年增加156.43万元,增加64.93%,主要原因:工资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办公费增加及部分项目因年初财政资金紧张未列入预算,实际完工急需支付追加等原因形成。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5.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事业单位医疗1.57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1.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2.6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2.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四、“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的57.5%,比上年减少2.13万元,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75万元,全年接待3批次,共125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5.75

  7.88

  -2.13

  -27.0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接待费

  5.75

  7.88

  -2.13

  -27.03

     2.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节约27.03%。

  五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4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1.46%。

  七、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

土地

31856.90

2564724.00

2

房屋

6111.55

3487906.00

3

车辆

 

0

4

通用设备

 

225356.00

5

专用设备

   

6

家具、用具、装具

 

11980.00

  八、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农耕文化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