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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5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文物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文物旅游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维修方案;管理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工作;负责全县馆藏文物和野外文物的建档建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普查、审核、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工作。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物、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旅游资源;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并指导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开发国际、国内游客市场;开展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物旅游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文物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文物认定和文物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旅游定点单位、星级宾馆评定的申报和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的报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县文物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1个稷山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编制数49人,期末在职人员33人。中心内设综合股、文物博物管理股、文物安全股、行业管理管股,下属稷王庙文管所、青龙寺文管所、马村砖雕墓。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

 

 

 

49

33

 

 

 

33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65.21万元、支出总计849.4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30.12万元,下降52.32%,支出总计减少207.09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减少,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较去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2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1万元,占比36.44%;项目支出539.9万元,占比63.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5.21万元、支出总计849.4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30.12万元,下降52.32%,支出总计减少207.09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减少,国家文物保护项目较去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4万元,降低19.4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新增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04.75万元,占比36%;日常公用经费11.24万元,占比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777.8万元,占91.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8万元,占4.14%;卫生健康(类)支出13.18万元,占1.56%;住房保障(类)支出19.84万元,占2.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464.33万元,支出决算7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7.51%,其中文物保护支出424.38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永乐南藏》经卷保护修复、博物馆瓷器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金属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石质文物保护修复;历史名城与古迹14万元,用于古建筑日常养护;其他文物支出339.42万元,用于工资和日常工作经费。较2019年减少186.69万元,下降90.62%,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拨项目减少,人员减少;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5.18万元,支出决算34.98万元,完成预算的77.42%,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较2019年减少5.06万元,下降30.3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出7人;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4.11万元,支出决算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3.41%,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和大额医保,较2019年减少1.19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出7人;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1.24万元,支出决算1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41%,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19年减少2.62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出7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2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退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降低100%。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

0.11

-0.11

-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0

0.11

-0.11

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801

962467

246354.87

716112.13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

          0

0

0

2

通用设备

93

375801

176263.86

199537.14

3

专用设备

3

11894

11116.22

777.78

4

文物和陈列品

12

22000

0

22000

5

图书、档案

30

19500

0

19500

6

家具、用具、装具

663

533272

58974.79

474297.21

7

无形资产

0

0

0

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1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文物保护经费一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物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1.26万元,完成预算的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三所全年的保养维护、日常开支、临时工工资;二是完成稷王庙山门的保养维护。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稷山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xls

        2020年文物保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0年文物保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