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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15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城建设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园林、环卫、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热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的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

  (三)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

  (四)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规范和监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六)承担全县城市道路、路灯管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供排水、节约用水、城市建设档案、城市公共管线等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执行全省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全省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全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依法监管建筑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拟定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城镇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镇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参与城镇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拟定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县域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工作及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依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十一)承担规范指导全县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镇(乡)、村的发展规划,制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执行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全省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执行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执行全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标准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四)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各乡镇住房、园林、垃圾、污水、节能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责任。

  (十六)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稷山县城市绿化队、稷山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稷山县城市照明服务中心、稷山县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站、稷山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稷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稷山县城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稷山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服务中心、稷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76人,期末在职人员274人,离休人员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股、建工股、质安股、征收拆迁办、村镇股、住房保障、质监站、监察室、劳服中心、招投标办公室、政务大厅、测绘队、设计室、城投公司、公用事业办、广场办等。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3

11

2

 

 

14

10

4

 

稷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14

 

 

 

 

11

稷山县城市绿化队

 

 

 

10

 

 

 

 

10

稷山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9

 

 

 

 

6

稷山县城市照明服务中心

 

 

 

5

 

 

 

 

5

稷山县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站

 

 

 

5

 

 

 

 

3

稷山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6

 

 

 

 

13

稷山县市容环卫中心

 

 

 

36

 

 

 

 

18

稷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10

 

 

 

 

8

稷山县城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13

 

 

 

 

9

稷山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服务中心

 

 

 

12

 

 

 

 

8

稷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13

 

 

 

 

5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2265.55万元、支出总计21112.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418.41万元,增长73.3%,支出总计增加8197.23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6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5.5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92万元,占比2.7%;项目支出20539.93万元,占比9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265.55万元、支出总计21112.8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418.41万元,增长7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197.23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1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97.23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177.99万元,占比10.3%,日常公用经费7680.94万元,占比3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1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4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7万元,占0.4%;卫生健康(类)支出17.27万元,占0.1%;节能环保(类)支出796.57万元,占3.8%;城乡社区(类)支出15598.58万元,占73.9%;农林水(类)支出187.55万元,占0.9%;金融(类)支出100万元,占0.5%;住房保障(类)支出2856.7万元,占13.5%;其他(类)支出1430.97万元,占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6.94万元,支出决算3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36.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稷山县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站,去年无此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88.27万元,支出决算8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较2018年决算减少10.9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7.27万元,支出决算1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0.9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增加了生育保险费。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1699.57万元,支出决算79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用于大气、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和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58.5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的户数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4015.1万元,支出决算1559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用于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建设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较2018年决算增加4083.98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工资和经费支出的增加和重点工程的增加。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169万元,支出决算18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用于其他扶贫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0.2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危房改造户数增加。

  金融支出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其他金融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城市供水排水PPP项目的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639.39万元,支出决算28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用于棚户去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和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决算增加2489.49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和套数增加。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3500万元,支出决算143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427.97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重点工程项目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1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6.6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102.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预算的186%,比上年增加3.97万元,增长83%,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稷山县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站,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7万元,占比77%,比上年增加6.7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稷山县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站;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23比%,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59%,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8.74

  4.77

  3.97

  8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77

  0

  6.77

  100

   公务接待费

  1.97

  4.77

  -2.8

  -59

 国内公务接待11次,人数112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5万元,比2018年增加56.05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经费和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6.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业用车。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238.67

1

土地

1533

49.06

2

房屋

1715

116.76

3

通用设备

361

724.84

4

专用设备

257

309.11

5

家具、用具、装具

568

21.96

6

无形资产

8

16.94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资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6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1%。组织对2019年度稷山县汾河过程段堤防生态护岸工程、稷山县城西入城口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223.6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1%。

  组织对稷山县城西入城口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工程及稷峰街东延道路建设工程等2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4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93.5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稷山县城西入城口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工程及稷峰街东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稷山县城西入城口道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分。全年预算数为1495万元,执行数为12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部分建构筑物拆迁22户约9700余平米,完成电力线迁改,完成雨污水收集干管工程1800余米,雨污收集支管900余米;二是砌筑检查井22座,完成垃圾清运,好土换填50000余立方,路基砂砾换填约20000余方,路床灰土层完成4500余平米,老桥口弱电线路全部入地。

  稷山县城西入城口道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建设项目评价结论为较优秀。

  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937.5万元,完成预算的4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程于2019年10月15日开工;二是目前完成了占地附着物赔偿和清表,对几户建筑进行了拆除和垃圾清运,完成了振兴路以西土方清运工程,完成投资800余万元。

  富强街西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建设项目评价结论为较优秀。

  稷峰街东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418.1万元,完成预算的4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二是已与关公酒厂签订协议,正与血站商讨评估事宜。

  稷峰街东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建设项目评价结论为较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欠缺,未能按照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性偏低,应加强前期工作调研。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激发相关单位和人员不断提升工作效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通过预算金额的准确性;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