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9-15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财政局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2)负责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照明、建筑小品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3)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的修剪整枝、补植补造、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护;
(4)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公共秩序和治安防恐等工作;
(5)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卫生清扫和环境保洁工作;
(6)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位稷山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110万元,比2020年减少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0万元,比2020年减少16万元。减少因素由于一期工程竣工,绿化管护由工程队支出,随之支出减少。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无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无独立办公用房,使用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用房。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10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