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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6-09-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6-09-26
发布机构 文号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堙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乡镇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一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5个:稷山县交通运输局、稷山县道路管理总站、稷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稷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稷山县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部门度2016年预算收支469.24万元,较2015年预算收支471.63万元,增加2.39万元。主要是工资增长。

   2、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5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2.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逐年下降、机关单位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参考上年情况,今年预算费用减少。

      四、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基本支出明细表

   3、项目支出明细表

   4、三公经费表

  文件名 : 稷山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