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堙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乡镇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一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4个:稷山县交通运输局、稷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稷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稷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1654.76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4881.37万元,相比2020年减少322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74.37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申请了债券资金。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1010.99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23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71.39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实行财政预算一体化,下属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保险财政列70%。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4.37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64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与2020年相比减少399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申请了债券资金。我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有:养护人员经费100万元,马家巷大桥质保金46.4万元,交通管理及执法经费等123万元。
4、我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4.37万元,其中下费汾河桥150万元,闻合高速引道等中修罩面工程100万元,汽车站(耕地开垦费、占用税、养老保险)124.37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5万元,原因是2020年购置2辆执法用车,本年无购置。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和维修护费增加;我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无会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77万元,比2020年增加2.36元,原因是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2.2万元,其中:货物类19万元,服务类3.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车辆情况:我部门共有公务执法用车4 辆,特种车3辆.
二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6167.5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