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注册

稷山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4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出租客运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城市出租客运业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主城区内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的查处。

  (三)负责城市公交行业经营资格审查、公交企业、车辆年度审验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

  (五)组织协调城市客运行业技术进步、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

 

 

 

14

14

 

 

 

1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27.14万元、支出总计425.61万元。2019年决算交通部门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部门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1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425.61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7.14万元、支出总计425.61万元。2019年决算交通部门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部门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9年决算交通部门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部门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其中,人员经费98.34万元,占比23.11%,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占比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192万元,占45.11%;交通运输(类)支出233.61万元,占54.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192万元,支出决算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车辆燃油补贴。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预算89.77万元,支出决算23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用于人员经费、对城市公交、出租车的补贴。2019年决算交通部门为1个单位上报,2020年决算交通部门各单位先单独上报,最后汇总上报,所以本次公开不做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7935.86

1

土地

0

0

2

房屋

0

0

3

通用设备

0

0

4

专用设备

0

0

5

家具、用具、装具

74

17935.86

6

无形资产

0

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稷山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