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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7-04-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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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综合减灾”的基本国策,统一管理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把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履行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执法主体的职责。

   3、制定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4、负责管理辖区内地震网点的设置以及监测预报工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5、负责提出年度我县及周边区域年度地震趋势预报意见,主办或参与上级或年度地震趋势研讨活动,密切关注、收集以及向县主要领导传递相关地震信息,供领导决策时参改。

   6、开展辖区内重要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地震及容易引起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7、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8、宣传、普及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9、承担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地震局。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7年地震局预算收支109万元,2016年预算收支100.47万元,同比增长了8.53万元,增幅8.49%。其中

   基本支出:85.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46万元,增长了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3.56万元,增长了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是4.46万元增长了0.7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7.53万元,原因是工资福利增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增加工会费。

   项目支出:23.53万元(其中:地震监测 2.53万元,地震应急救援1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包括:财务软件费用1万元和工作经费1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了1万元,原因是2017年地震局财务独立,增加安装财务软件1万元。

   2、地震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3、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1.5万元。与2016年无变动。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地震监测:一县一台监测台站运行维护费。

   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科普教育基地。

  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文件名 : 稷山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