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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25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对直接监督管理的行业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审批;   

  (四)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   

  (五)检查、督促企业重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   

  (六)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九)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安监局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安监局

9

7

2

34

35

8

6

2

27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83万元,占比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114.79万元,增长35.21%,主要原因:工资标准增加,本年新增搬迁经费及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9万元,占比63%,比去年增加76.42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77.26万元,占比37%,比去年增加114.76万元,增长183.61%,主要原因:新增搬迁经费及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项目。与2017年相比合计支出增加191.17万元,增长65.63%,主要原因:工资标准提高,本年新增搬迁经费及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项目。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9%;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1%;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5%;221住房保障支出18.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9%。其中:

  行政运行238.43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增加9.66万元,增加4.2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其他安全监管支出175.26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7年增加112.76万元,增长180.42%,主要原因:单位工作地点搬迁,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37.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13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11.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18.5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18.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其他支出2万元,用于目标责任制奖金。较2017年增加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本年新增目标责任制奖金记入此科目下核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2%,比上年减少3.67万元,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全年接待2批次,共13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64

  0.87

  -0.23

  -26.4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0.64

  0.87

  -0.23

  -26.43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5万元,比2017年增加3.8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办公场所搬迁,维修费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新增公务用车,年末公车保有量为0。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887142

1

土地

 

 

2

房屋

 

 

3

通用设备

73

555303

4

专用设备

2

266684

5

家具、用具、装具

229

65155

6

无形资产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63万元。

  八、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