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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10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综合减灾”的基本国策,统一管理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把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履行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执法主体的职责。

  3、制定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4、负责管理辖区内地震网点的设置以及监测预报工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5、负责提出年度我县及周边区域年度地震趋势预报意见,主办或参与上级或年度地震趋势研讨活动,密切关注、收集以及向县主要领导传递相关地震信息,供领导决策时参改。

  6、开展辖区内重要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地震及容易引起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7、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8、宣传、普及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9、承担县政府和省、市防震减灾中心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在职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地震局

 

 

 

12

11

 

 

 

1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5.58万元、支出总计118.2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3.78万元,增长-35.56%,支出总计减少59.71万元,增长-33.54%。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新建项目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2万元,占比83.87%;项目支出19.08万元,占比16.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58万元、支出总计112.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1.78万元,增长-34.8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63.3万元,增长-36.02%。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项目建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3万元,增长-36.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本年没有项目建设等。其中,人员经费97.02万元,占比86.30%,日常公用经费15.40万元,占比13.7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89.40万元,占79.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9万元,占10.58%;卫生健康(类)支出4.33万元,占3.85%;住房保障(类)支出6.8万元,占6.05%;其他(类)支出3.00万元,占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10卫生健康支出4.33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6.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9.4万元,完成预算96.59%。

  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较2018年减少2.7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出。

  20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2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减少0.16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

  20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00%。要原因: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列入单位预算。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80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18年减少0.54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

  2240504地震监测支出2.28万元,用于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维护。较2018年减少0.04万元,增长-1.72%。

  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支出75.88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减少1.2万元,增加-1.5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

  224059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1.23万元,用于地震项目支出,较2018年减少49.42万元,增加-81.48%,主要原因:2018年科普教育基地已完成,2019年没有新增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0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比上年减少0.26万元,增长-74.2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26万元,增长-74.29%。减少原因:提倡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费用,所以公务用车费用下降、三公经费下降。我单位有公务用车一辆。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09

  0.35

  -0.26

  -74.2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9

  0.35

  -0.26

  -74.29

              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0   万元,比2018年减少5.28万元,降低25.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均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行号

资产大类

期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439,652.58

363,736.73

75,915.85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5,850.00

15,159.33

10,690.67

2

通用设备

182,756.00

164,775.77

17,980.23

3

专用设备

190,469.00

170,100.36

20,368.64

4

文物和陈列品

0.00

0.00

0.00

5

图书、档案

0.00

0.00

0.00

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0,577.58

13,701.27

16,876.31

7

无形资产

10,000.00

0.00

10,0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地震局20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