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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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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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规定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草案和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规划。负责审核上报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规划)。指导全县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负责小城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按照规定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全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在稷山开展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对全县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五)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本系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八)稷山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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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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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
11 |
11 |
7 |
7 |
|||||
稷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
9 |
6 |
6 |
||||||
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9 |
9 |
9 |
||||||
7个乡镇自然资源所 |
21 |
17 |
17 |
||||||
稷山县土地统征收购储备出让中心 |
14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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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土地交易服务所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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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生态修复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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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矿产资源服务所 |
8 |
8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383.66万元、支出总计1302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49.76万元,下降18.08%,支出总计增加7206.53万元,上升123.8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4652.28万元,2019年项目加快推进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8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3.
6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02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8万元,占比2.72%;项目支出12668.56万元,占比97.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83.66万元、支出总计1302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849.76万元,下降18.0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206.53万元,上升123.8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4652.28万元,2019年项目加快推进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3.78万元,上升37.6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多进度加快资金支出力度加大。其中,人员经费540.89万元,占比35.72%,日常公用经费973.45万元,占比64.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87万元,占3.4%;卫生健康(类)支出14.13万元,占0.9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86.2万元,占91.54%;住房保障(类)支出21.83万元,占1.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31万元,占2.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50.87万元,支出决算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和退休人员取暖费。较2018年决算减少22.8万元,下降30.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死亡抚恤16.42万元,2019年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20%下降为16%。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4.13万元,支出决算1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较2018年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1399.6191万元,支出决算1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用于自然资源国土整治和土地调查及土地业务等项目工作经费。较2018年决算增加401.18万元,增长40.73%,主要原因是土地调查和国土整治等项目加快推进并验收资金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1.83万元,支出决算2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18年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减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41.3万元,支出决算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地质灾害搬迁。较2018年增加4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地质灾害搬迁任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6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9万元;公用经费19.1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85万元,下降28.84%,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3.85万元,下降28.84%;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9.5 |
13.35 |
-3.85 |
-28.84%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5 |
13.35 |
-3.85 |
-28.84% |
公务接待费 |
0 |
0 |
0 |
0 |
2019年度,我单位有公车10辆,“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85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6万元,比2018年增加3.07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业务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783/7771.17 |
2020267.8 |
|
1 |
土地 |
5928.77 |
308866.92 |
2 |
房屋 |
1842.4 |
750370.19 |
3 |
通用设备 |
213 |
812293.85 |
4 |
专用设备 |
4 |
9095.69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566 |
139641.15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4%。组织对2019年度国土整治、征地和社会保障费、土地调查、土地出让业务费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26.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1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土整治、征地和社会保障费及土地调查和自收自支工作经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收自支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全年自收自支工资福利17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自收自支人员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下一步改进措施:财政资金满足要求时缴纳自收自支人员住房公积金。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全县土地总面积686.47平方公里的第三次土地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完成时间由2019年8月延迟到2019年12月,原因是实际工作量比预期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已于2019年12月完成。
土地出让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土地出让业务费111.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全年预算,原因是被征地农民诉求过高导致征地时间周期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年初预算时压缩土地出让业务费。
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4524万元,执行数为4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452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征地过程中社会风险评估没有及时到位。
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5个土地整治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12年增减挂钩项目超设计时限,未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原因是项目设计与实际有出入。下一步改进措施:已竣工验收完成。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