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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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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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稷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业务范围和宗旨: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组织中小企业业务培训和执行质量标准 提供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咨询服务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信息工作 稷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经济监测股、产业指导股、生产指导股、财务规划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稷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包括三公经费)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因工资标准提高,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17年项目支出共计2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5万元;机关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8万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万元。本年项目预算与2016年相比,无较大变动,因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人员经费稍有提高。
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变动不大,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2千元。
四、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