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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3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9-13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经济和信息化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4、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5、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
     6、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10、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
     11、负责全县对外援助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1

19

2

14

37

23

18

5

14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366.3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35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

    2017年度支出373.8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1%。其中:基本支出342.6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1%,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项目支出31.1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3%。减少因素有:加油站大气污染防治费减少。

    1、基本支出34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8.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31.17万元。其中:经济开发区科研项目支出20万;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11.17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1.08

1.39

-0.31

-2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64

-0.64

-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1.08

0.75

0.33

44

   2.机关运行经费

29.92

25.58

4.34

16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2、公务接待费1.08万元,较上年增长0.33万,全年接待7批次,共274人。增加原因:实施“龙腾虎跃”计划,督导任务增加,慰问任务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2万元,比上年增长4.34万元。增长原因:因新增“煤改电”工作印刷费增加,扶贫任务加大,下企业督查、调研增多。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134,282.08

1

土地

   

2

房屋

   

3

车辆

   

4

通用设备

35.00

102,636.00

5

专用设备

   

6

家具、用具、装具

100.00

31,646.08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4、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经信局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