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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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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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2、指导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3、组织中小企业业务培训及执行质量标准
4、提供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咨询服务
5、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信息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128.4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4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5%,按财政要求正常拨付使用。增加原因:工资标准提高。
2016年度支出124.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0%。其中:基本支出6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02 %;项目支出6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6%。
1、基本支出63万元,用于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61万元:用于创业基地建设。
二、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7、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