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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招商引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24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

  (三)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四)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事宜,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招商引资的咨询服务。

  (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项目跟踪服务网络。

  (六)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受理招商引资投诉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和落实。

  (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工作。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招商引资办公室

     

13

11

     

1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3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6万元,占比65%;项目支出57.82万元,占比3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6%;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5%;221住房保障支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其中:

  事业运行81.27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

  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52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

  招商引资46.3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活动经费,较2017年增加34.07万元,增长278.57%,主要原因:本年度组织外出招商引资活动次数多。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增加1.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离休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7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13.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事业单位医疗4.16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4.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6.94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6.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其他支出2万元,用于目标责任制奖金。较2017年增长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目标责任制奖金列入此科目核算。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了17.08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本年度组织外出招商活动次数多。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59.11%,比上年减少0.81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6万元,占100%,共接待7批次,人数142人,比上年减少0.81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2.66

  3.47

  -0.81

  -23.3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2.66

  3.47

  -0.81

  -23.34%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为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34件

193620元

1

土地

   

2

房屋

   

3

通用设备

23件

179730元

4

专用设备

   

5

家具、用具、装具

11件

13890元

6

无形资产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招商引资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