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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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26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辖区内顺利实施。
2、协助上级党委抓好社区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城镇低保、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婚姻管理服务等工作。
5、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劳动人口就业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内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
6、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 |
1 |
1 |
1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6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度支出3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项目支出38.34万元。
1、基本支出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2、项目支出38.34万元。其中:租赁费、维修费、房屋建筑物购建费等共计:38.34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0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
公务接待费 |
0 |
|||
2.机关运行经费 |
38.34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本单位是2017年7月份新成立全额事业单位。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565458.00 |
||
1 |
土地 |
0 |
0 |
2 |
房屋 |
168 |
407660 |
3 |
构筑物 |
0 |
0 |
4 |
车辆 |
0 |
0 |
5 |
通用设备 |
22 |
85980 |
6 |
专用设备 |
0 |
0 |
7 |
家具、用具、装具 |
272 |
71818 |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