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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4-2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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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辖区内顺利实施。

   2、协助上级党委抓好社区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城镇低保、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婚姻管理服务等工作。

   5、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劳动人口就业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内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

   6、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社区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社区中心机关,下属东城、中城、西城三个居委会,是2018年新增独立编制预算和公开单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18年基本支出15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6.32万元。主要有:社区工作经费25.5万元,社区房屋租赁费6.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6万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58.3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2 万元。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77万元。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其中:货物类  2.8万元。

   7、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168.8平方米,其中下属西城居委会168.8 平方米。另外 租赁办公用房320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文件名 : 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