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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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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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辖区内顺利实施。
2、协助上级党委抓好社区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城镇低保、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婚姻管理服务等工作。
5、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劳动人口就业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社区辖区内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
6、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辖区的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社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机关,下属汾水、民悦、稷王、大佛、民乐、滨河六个居委会。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467.50万元,比2020年增加12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7.5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90.5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1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列入单位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376.9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3.10万元。2021年主要项目支出:工作经费10.00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30.00万元,社区房屋租赁48.85万元,社区工作人员报酬237.10万元,社区工作经费51.00万元。
4、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我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26万元,比2020年增加0.07万元。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其中:货物类0.4万元,服务类1.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669.85平方米,办公用房669.85平方米,其中:下属滨河居委会168.8平方米;民悦居委会501.05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报酬:保障经费落实,加大基层投资保障力度,资金总量237.10万元。
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社区群众服务经费30.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