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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19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19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发展速度和调控目标,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整体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进行动态监控指导和组织协调,积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宏观经济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信贷、物价、税收、工资等经济杠杆和县直接掌握的投资、外汇、重要物资等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五)对全社会包括财政预算内外、信贷等资金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全社会资金导向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建设资金筹措政策建议;编制县级建设资金来源计划,对全县建设资金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加强以资金为重点的经济调节;编制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协调金融机构,搞好信贷资金与市建设资金的衔接。
    (六)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综合平衡和调度掌握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安排使用县级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国家拨款建设项目和县内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作;对县经贸局管理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会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八)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负责审批、编制和上报利用外资、引进项目计划,组织重大外资引进活动,引导外资投向。
   (九)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全县内、外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全县内、外贸行业基本建设;负责县级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管理,引导和调控市场;负责全县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产供销协调工作;做好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协调管理工作。
    (十)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编制全县信息网络总体规划;监测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变化、掌握市场信息、研究市场规律,不定期发布具有预测性和指导性的相关信息和企业发展指南;研究拟定全县计划体制以及投融资体制等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规、条例的实施。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十三)管理县经济信息中心。
    (十四)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298.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6年度支出394.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97%。其中:基本支出275.7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2.22 %,增长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项目支出118.6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8.47%,增长因素有:项目减少, 支出减少。
    1、基本支出27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118.62万元。其中:,工作经费29.16万元;综改方案专项资金0.38万元;公车改革专项经费0.43万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经费1.38万元;聘请专家规划经费0.13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37.84万元;价格监督检查经费0.13万元;价调基金经费2.51万元;春节副食品平价供应活动经费29.38万元;春节副食品低价活动供应13万元;“六位一体”专项工作经费3.55万元;招商引资经费0.07万元;光伏发电项目前期费用0.28万元;重点工程建设奖励资金0.35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公车改革,车辆上交。
    2、公务接待费3.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7万,全年接待11批次,共270人。增加原因:招商项目增加,接待外来企业批次增加,费用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万元。增加原因:公车补助增加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2.79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4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