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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9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9-19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粮油供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粮油的购、销、存、加工转化等各项业务活动及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搞好全县粮食收购工作,确保国家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国家储备粮油管理。

    4、负责全县粮食系统政策性粮油业务和粮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核算统计上报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对你全县粮油购销价格和粮油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

    6、承担全县粮食系统体制改革、教育培训、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网点设置建设和粮油经营等工作。

    7、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  个:稷山县粮食局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粮食局

8

7

1

39

35

8

7

1

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 869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0 %。

    2017年度支出 869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6 %。其中:基本支出117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26 %;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项目支出 751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23  %。减少因素有:危仓老库改造和节能改造减少。

    1、基本支出  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1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  751万元。其中:县储备补贴187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430万元;粮食信息统计5万元;粮食体制补贴36万元;轮换费用53万元;粮库提升改造40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

0

0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0

0

   2.机关运行经费

12

7

5

41%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公车改革,车辆封存。

2、公务接待无。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9万元,比上年减少52.61万元。减少原因: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采购支出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3705658

1

土地

   

2

房屋

2530

3560938

3

车辆

1

79500

4

通用设备

   

5

专用设备

   

6

家具、用具、装具

197

65220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单位性质选择相对应的行政或事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4、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粮食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