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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1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16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粮油供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粮油的购、销、存、加工转化等各项业务活动及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搞好全县粮食收购工作,确保国家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国家储备粮油管理。

      4、负责全县粮食系统政策性粮油业务和粮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核算统计上报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对你全县粮油购销价格和粮油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

      6、承担全县粮食系统体制改革、教育培训、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网点设置建设和粮油经营等工作。

      7、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粮食局,编制人数  47 人,期末在职人员35人,离休人员23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会计股、业务股、储运股.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

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

在职  

 稷山县粮食局

  8 

 7 

 1 

  39 

  35 

  8 

  7  

  1 

  27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总计869.96万元、支出总计869.96万元,与2017年收入支出相比均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9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6万元,占比21%;项目支出685万元,占比7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1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运行102.28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减少15.0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保险分科目核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80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7年增加14.17万元,增长17.57%,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15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增加47.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离休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1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死亡抚恤17.05万元,用于死亡抚恤金。较2017年增加17.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抚恤金单独核算。

  行政单位医疗4.69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4.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7.8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7.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项目支出 685万元。其中:县储备补贴187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431万元;粮食信息统计5万元;粮食体制补贴36万元;粮库提升改造26万元

  其他项目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万元,比2017年减少2.14万元,减少17.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3705658

  1  

  土地  

  

  

  2  

  房屋  

  2530  

  3560938  

  3  

  通用设备  

  

  

  4  

  专用设备  

  

  

  5  

  家具、用具、装具  

  197  

  65220  

  6  

  无形资产  

  

  

  七、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