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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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稷山县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措施并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能,完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3、研究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政策,管理国家公务员队伍。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规范人才市场。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技术技能等级鉴定等制度的实施工作。
5、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6、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军官转业安置就业政策规定,制定安置就业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根据省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提出实施意见;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研究提出执行省地关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8、负责实施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政策、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9、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负责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制定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奖励的措施;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鉴定和劳动技能竞赛事宜。
11、根据国家省地关于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制定实施办法并检查指导;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检查招工、劳动力市场配置情况。
12、研究提出执行省地关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省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负责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13、承担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的发展、预测报告。
14、承办政府间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
15、按人事管理权限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
16、承办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稷山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稷山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稷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稷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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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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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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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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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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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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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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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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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稷山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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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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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稷山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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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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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稷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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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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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稷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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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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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3479.5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5.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79.5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5.3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13202.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6.23%。其中:基本支出1143.6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1.73%;项目支出12059.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4.0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1143.63万元。较2017年减少5114053万元,减少81.73%,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
2.项目支出12059.24万元。较2017年减少6235.15万元,减少34.08%,其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97.74万、较2017年增加28.95万元,增加42.0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93万元、较2017年增加69.42万元,增加227.53%,
劳动保障监察0.45万、较2017年减少2.1万元,减少82.35%,
就业管理事务0.45万、较2017年减少1.44万元,减少76.1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8.05万、较2017年减少0.25万元,减少0.28%,
信息化建设0万,较2017年减少0.24万元,减少100%,
劳动关系和维权0万、较2017年增加200万元,增加10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0万,较2017年减少1.46万元,减少100%,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68、较2017年增加12.9万元,增加464.0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52万、较2017年增加0.58万元,增加1.45%,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万、较2017年减少6330.6万元,减少100%,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43.58万、较2017年增加84.74万元,增加5.81%,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106.01万、较2017年增加1502.77万元,增加26.8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783.13万、较2017年增加1810.53万元,增加36.4%,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50万、较2017年增加30万元,增加150%,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7.16万、较2017年增加2.62万元,增加2.5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0万、较2017年减少0.27万元,增加10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0万,较2017年增加3.49万元,增加100%,
行政单位医疗112.50万、 较2017年减少478.95万元,增加80.98%,
事业单位医疗0万、较2017年减少1696.04万元,增加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70万、较2017年减少0.83万元,减少1.29%,
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0万、较2017年减少2240.99万元,减少100%,
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585.82万、较2017年增加2485.2万元,增加247%,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9万。较2017年增加1.03万元,增加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4万元,完成预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4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7.87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93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
四、 “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2.39 |
1.25 |
1.14 |
91.2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39 |
1.25 |
1.14 |
91.2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实有0辆。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原因:公车上缴财政,我单位没有公车。
2、公务接待费2.39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原因:单位开展凤还巢专项活动,公务接待费增加,今后我单位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1批,公务接待人数:251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2万元,比2017年减少17.5万元,减少40.96%,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
|
3608797.2 |
1 |
土地 |
1839.2 |
588560 |
2 |
房屋 |
2375.56 |
1368549 |
3 |
通用设备 |
267 |
1298884 |
4 |
专用设备 |
15 |
66718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114 |
286086.2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
八、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