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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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稷山县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措施并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能,完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3、研究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政策,管理国家公务员队伍。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规范人才市场。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技术技能等级鉴定等制度的实施工作。
5、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6、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军官转业安置就业政策规定,制定安置就业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根据省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提出实施意见;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研究提出执行省地关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8、负责实施国家、省地关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政策、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9、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负责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制定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奖励的措施;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鉴定和劳动技能竞赛事宜。
11、根据国家省地关于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制定实施办法并检查指导;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检查招工、劳动力市场配置情况。
12、研究提出执行省地关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省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负责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13、承担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的发展、预测报告。
14、承办政府间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
15、按人事管理权限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
16、承办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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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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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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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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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 |
9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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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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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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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稷山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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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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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稷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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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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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稷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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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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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稷山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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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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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稷山县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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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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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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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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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2301.75万元、支出总计22238.7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541.68万元,增长33.06%,支出总计增加5201.03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招商引资筑巢引凤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0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56.04万元,占比98.9%;其他收入245.70万元,占比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42万元,占比4.50%;项目支出21238.29万元,占比9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056.04万元、支出总计21996.9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295.97万元,增长31.6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959.29万元,增长29.1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招商引资筑巢引凤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9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11.12万元,增长29.5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招商引资筑巢引凤项目。其中,人员经费947.99万元,占比4.31%,日常公用经费52.44万元,占比0.2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9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88.50万元,占99.51%;卫生健康(类)支出43.19万元,占0.20%;住房保障(类)支出64.78万元,占0.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51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组织事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7669.70万元,支出决算2188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8%,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和就业补助。较2019年决算增加4999.30万元,增长29.60%,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养老支出增加、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2.98万元,支出决算4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9%,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较2019年决算增加6.17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2020年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增加。
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75.06万元,支出决算6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0%,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决算增加7.22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劳务费以及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7.79%,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1.62%,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1.62%。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0.29 |
0.37 |
0.08 |
21.62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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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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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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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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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接待费 |
0.29 |
0.37 |
0.08 |
21.62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2万元,比2019年减少16.28万元,降低43.1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厉行节约,缩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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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3608897.2 |
1 |
土地 |
1839.2 |
588560 |
2 |
房屋 |
2375.56 |
1368549 |
3 |
通用设备 |
267 |
1298884 |
4 |
专用设备 |
15 |
66718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114 |
286086.2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