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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2-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2-24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申报核定、待遇支付、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应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稷山县社会保险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12008.24万元,比2021年增加40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08.24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637.99万元,比2021年增加49.99万元。增加因素有单位人员增多,工资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列入单位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370.25万元,比2021年增加4042.18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退休金提高、退休人员待遇进行重新核定等原因导致机关养老保险缺口分担金额比2021年增加300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我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1.71万元,其中:货物类11.71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车辆;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我单位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2022年实际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2008.24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稷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