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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15
发布机构 稷山县财政局 文号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事务。

  (二)拟订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管理服务规范。

  (四)指导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催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870.22万元,比2020年减少3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0.22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190.12万元,比2020年增加0.89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大。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80.1万元,比2020年增加3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83万元,比2020年增加4.45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有所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0.548万元,其中:货物类0.548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我单位使用房屋为稷山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80.1万元。

  四、专用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共10张)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稷山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