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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15
发布机构 稷山县财政局 文号

  一、主要职能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

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9

  4

 6

  2 

 

  

 

  

  

  8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91.88万元,比2020年增加1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8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87.38万元,比2021年增加12.58万元。增加因素主要有人员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我单位2021年主要项目支出指工作经费。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68万元,比2020年增加3.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直接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内,未在机关运行经费单独列示。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使用人社局办公用房,实际使用50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共10张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