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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9-24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组建于2019年3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安置就业和权益维护股;所属3个全额事业单位: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光荣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6

6

 

 

 

5

5

 

 

稷山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5

 

 

5

 

4

 

 

4

稷山县光荣院

5

 

 

5

 

1

 

 

1

稷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0

 

 

10

 

8

 

 

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709.76万元、支出总计3715.9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47.15万元,增长34.28%,支出总计增加1035.89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退役安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70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9.7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7万元,占比4.28%;项目支出3556.76万元,占比95.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09.76万元、支出总计3715.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47.15万元,增长34.2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35.89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退役安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5.89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退役安置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625.34万元,占比97.56%,日常公用经费10.37万元,占比0.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9.82万元,占98.76%;卫生健康(类)支出35.78万元,占0.96%;住房保障(类)支出10.33万元,占0.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143.57万元,支出决算371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113.38万元,支出决算366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7%,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980.86万元,增长36.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退役安置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0.16万元,支出决算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8%,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决算减少38.32万元,下降39.2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02万元,支出决算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9%,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4.61万元,增长80.5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0.3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万元,比2019年增加7.02万元,增长209.5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4月正式运行,2020年决算统计周期相比2019年增加;且2020年人员增加,导致全年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行号

资产大类

期末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295,511.00

32,238.11

263,272.89

1

通用设备

84

234,031.00

30,035.69

203,995.31

2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20

61,480.00

2,202.42

59,277.58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1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56%。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750万元,执行数为670.59万元,完成预算的89.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二是确保了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发放率达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65.21万元,执行数为16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二是确保了当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0月底之前按标准足额发放;三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满意度大于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部门评价报告。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