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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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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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信访局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信访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7、信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信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信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