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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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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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信访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收入预算170.89万元,比2019年减少1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基本支出85.89万元,比2019年减少15.89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有人员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5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致。其中:工作经费35万元,信访救助金5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与2019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33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货物类3.5万元,服务类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县委和县政府房屋;下属信访突发事件处置中心在育英街租赁办公用房120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稷山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