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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20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信访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公开任务)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我单位是新增报表单位,2016年分出,以前年度在县委办合并报表。
    2016年度收入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度是增加:工资提标,公车补贴发放。.
    2016年度支出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万元;项目支出54.8万。
    1、基本支出54.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54.8万元:工作经费53.8万元,财务软件1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全年接3批次,共11人。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和支出。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