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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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信访局、稷山县信访突发事件处置中心。编制人数13人,期末在职人数9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接待股、查办股、综合股。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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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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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信访局 |
7 |
6 |
1 |
6 |
9 |
5 |
4 |
1 |
4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10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54.96万元、支出总计252.2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0.72万元,上升65.3%,支出总计增加31.82万元,上升1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社保费用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另信访大厅整体搬迁费用增加59.4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1万元,占比34.92%;项目支出164.18万元,占比65.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4.96万元、支出总计252.2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0.72万元,上升65.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1.82万元,上升1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社保费用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另信访大厅整体搬迁费用增加59.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2万元,上升1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社保费用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138.52万元,占比54.91%,日常公用经费6.31万元,占比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87万元,占9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3万元,占3.58%;卫生健康(类)支出3.74万元,占1.48%;住房保障(类)支出5.65万元,占2.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6.8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6%;210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3%;221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1%。
较2019年决算增加31.82万元,增长14.43%,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等;公用经费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以及交通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万元,比2019年增加0.88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信访大厅整体搬迁并成立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增加、单位办公面积增加等原因造成机关日常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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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295 |
1127914 |
1 |
土地 |
0 |
0 |
2 |
房屋 |
0 |
0 |
3 |
通用设备 |
97 |
994653 |
4 |
专用设备 |
0 |
0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198 |
133261 |
6 |
无形资产 |
0 |
0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31%。
组织对“信访救助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5万元。对“信访救助金”项目开展部门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化解信访案件过程中,根据信访人实际情况给予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信访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访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7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的8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信访案件当事人实际情况及时给予救助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信访救助金管理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信访救助金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信访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旨在解决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